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2017年最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2017年最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条所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导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业务程序

  (一)生育补助费申领程序

  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1、办理资料

  《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领取通知单》复印件;

  区、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所核发的生育指标;

  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具体步骤

  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失业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到失业保险待遇科申请;月底由基金财务部统一转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银行卡帐户中。

  (二)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程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1、办理资料

  《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领取通知单》;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申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申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无经济来源的有关单位证明。

  2、具体步骤

  死亡的失业人员家属携带以上资料准备到失业保险待遇科申请认定;

  死亡的失业人员家属接到通知后到指定银行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继续申领失业金程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1、办理资料

  由失业人员本人写书面申请;

  出具《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领取通知单》;

  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出生日期证明(法定年龄:男的60岁,女的50岁,女干部为55岁)。

  2、具体步骤

  (1)失业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到失业保险待遇科申请认定;

  (2)审核通过后月底领取银行卡(限当月办理)。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