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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卷钱跑路 劳动者如何索要工资 为什么要设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3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Tags: 包工头卷钱跑路 劳动者如何索要工资,为什么要设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宋律师,沈阳劳动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包工头卷钱跑路 劳动者如何索要工资

  核心内容: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读者蒋某问:


  在包工头李某的带领下,我们19位农民工在一家公司的建筑工地劳动了一年。一周前,李某与公司结清包括我们在内的全部工资后,卷钱逃跑了。我们要求公司承担被拖欠的工资,但公司以其仅将工程承包给了李某,只在他们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拒绝承担任何。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法官颜梅生答:


  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必须再次承担向你们支付工资的。


  一方面,你们与公司存在权利与义务。在建设施工工程领域中,用人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资质的企业,而包工头不是企业,故不具备直接承包建设工程的资格。此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规定,公司虽将工程承包给了李某,你们仅是跟着李某劳动,但你们与公司之间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照样必须承担向你们支付工资的。


  《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


  另一方面,公司与李某之间的工资支付对你们无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而李某并非你们的亲属,你们也没有委托李某领取工资。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你们既没有授权李某代领,事后亦对此不予追认,决定了公司与李某的相关行为从开始时起便对你们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你们也就有权要求公司继续担责。


  再一方面,你们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为什么要设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而不少地方开始探索和建立欠薪保障金,如长沙在2013年时候房地产开发商要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还有深圳已经建立起欠薪保障基金,并且进行征收的。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全面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并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其中,《意见》提出,要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长沙


  2013年12月,长沙市政府出台了《长沙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合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合并管理,合并监管资金标准按不低于工程建安造价的15%执行,其中70%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30%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欠薪保障基金在深圳先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发出了《关于征收2015年欠薪保障费的通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规定,全市用人单位每年应当缴纳欠薪保障费400元,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于成立的次年开始缴纳。欠薪保障费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代征。这里的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但个体工商户除外。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于2015年3月31日代征本年度的欠薪保障费,请各相关用人单位在3月30日前将应缴纳的欠薪保障费足额存入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该条例规定缴纳欠薪保障费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以2000元罚款。


  相关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以下欠薪保障基金管理职责:


  代征欠薪保障费;


  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送欠薪保障费征收情况。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市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办理缴纳欠薪保障费的相关手续,按时足额缴纳欠薪保障费。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应在当年度及时补缴。


  市社保经办机构于每年一季度按规定向用人单位代征欠薪保障费。


  第十四条 欠薪保障费由市社保经办机构代征后,直接缴入市欠薪保障基金专户。市、区人力资源专户当年利息收入划入市欠薪保障基金专户。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形欠薪的,员工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申请欠薪垫付:


  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在本市的,员工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申请欠薪垫付;


  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不在本市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登记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申请欠薪垫付。


  第二十二条 同一用人单位5名以上员工同时提出欠薪垫付申请的,应当推选员工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员工代表负责收集、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配合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并负责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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