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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是怎么分类的 职业病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3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Tags: 工伤事故是怎么分类的,职业病算工伤吗

 宋律师,沈阳劳动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事故是怎么分类的

  现代社会,有些员工在工作之时,也会因为种种意外而发生事故,造成工伤。很多劳动者都认为只要是在工作范围内伙或者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其不一定的。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那么,工伤事故是怎么分类的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事故是怎么分类的


  1、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


  2、根据伤害程度,工伤事故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3、关于重伤事故,按照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正式工作时间的前后,认定为工作时间;


  因工外出时间,认为是工作时间;


  上下班途中的时间,认为是工作时间。


  工作场所,是指在履行工作职责的环境范围之内。执行工作任务的场所,就是工作场所。因工外出的领域,以及上下班的途中,也认为是工作场所。在这些地方发生的职工人身伤害事故,也认为是工伤事故。


  工作原因,是指履行工作职责的事由。对此,应当作较为宽泛的理解,不能过窄。例如,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和收尾性工作,在工作中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以及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都认为是工作原因。


  4、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原因,这是构成工伤事故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要求。换言之,事故须与职工受到人身损害的事实之间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


  三、工伤事故认定


  1、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整理的关于;工伤事故是怎么分类的;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工伤事故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职业病算工伤吗

  在职场生活中,工伤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职业病就有点少见了,主要常见于因粉尘、放射污染和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的,就此产生的职业病纠纷也不断增加,职业病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下面为你整理了职业病算工伤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职业病算工伤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职业病鉴定的详细流程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2、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其他有关资料。


  3、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5、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6、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劳动者在从事某职业的时候,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从而导致在工作中患了一些疾病,是属于职业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的,但是很多人却不是清楚。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职业病算工伤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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