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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应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7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注意的事项
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仲裁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同时要注意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案件,要写明企业的性质,如是合资还是外商独资。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是文书的重点部分。首先应当一一列出要求对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加班费用等。其次要针对请求部分写清事实和理由,主要写明入职时间,工资支付情况,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及争议产生的过程,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写清要求被诉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要根据事实写清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
      (3)申请人本人署名或盖章,写明申请日期。
  
  宋律师提醒书写时要注意的问题:
  
  (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必须在法定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
  (3)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可以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案件代理人,代理立案,参加仲裁。
  (5)在立案时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指定的时限内交付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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