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工伤伤残
养老保险
员工工资
劳工合同
劳动安全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工伤伤残
养老保险
员工工资
劳工合同
劳动安全
工伤认定
劳动保护
纠纷争议
劳动就业
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
业界动态
劳工知识
首页
>
律师文集
>
养老保险
办理病退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16年8月9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办理病退的条件
(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基金监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山西省太原敲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辽宁省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可异地转移
4.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程序
合作网站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