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工伤伤残
养老保险
员工工资
劳工合同
劳动安全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工伤伤残
养老保险
员工工资
劳工合同
劳动安全
工伤认定
劳动保护
纠纷争议
劳动就业
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
业界动态
劳工知识
首页
>
律师文集
>
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利受侵害时的权利怎么维护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28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九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当女职工劳动保护权利受侵害时,依据国务院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聚焦妇女法修改:要不要具体规定女领导成员比例
2.女工在职期间因病死亡 日资企业拒付补偿
3.怀孕期间不能随意换岗降薪
4.劳动法与女工权益保护的联系
5.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的决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失效]
合作网站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