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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受伤影响工作23年被辞退 保育员申请仲裁

发布时间:2014年5月28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54岁的张海燕在西安工程大学幼儿园工作了23年。2008年底,张海燕手指受伤,工作受到影响,在幼儿园园长的“劝说”下,张海燕再不用上班了:她被辞退了。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张海燕到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称
  手指受伤,干了23年被辞退
  张海燕今年54岁,之前是西安工程大学幼儿园的一名保育员。2009年10月29日起,张海燕离开了干了23年的工作岗位。
  2008年12月25日,张海燕一大早就到幼儿园上班了。在给孩子摞床的时候,张海燕的左手受伤了。经医院诊断,张海燕左手无名指系粉碎性骨折,急需住院动手术。2009年1月8日,张海燕住进医院。手术后到6月中旬,张海燕一直在家休息,期间,她每月只能领到200元的工资。
  经过两次手术后,张海燕的伤势并没有彻底痊愈,工作受到了影响。去年10月28日,临下班时,园长找到了张海燕:“你的手那样子,明天就别上班了!”园长看似关心的话,其实表达的是:你被辞退了。
  被园长“劝退”后,张海燕给西安工程大学校长姜寿山写了材料,提出学校给自己办理社保等要求,对方表示已经将她的材料转交给了学校后勤集团的负责人。张海燕又找到后勤集团经理王玉,对方表示“工作忙,过些时日再说”。
  2010年1月11日,张海燕再次找到王玉,对方表示“你的问题学校不给办理,没办法解决。”1月18日,无奈之际,张海燕将西安工程大学告到了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请求裁决学校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并提出经济赔偿共计49450元。
  学校解释
  实际工龄只有11年
  2月10日,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此案。西安工程大学表示,不是学校不让张海燕继续工作了,而是她自行离职不愿意再干。
  西安工程大学称,2009年10月29日至11月29日,张海燕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学校在多次电话催促其回去上班未果的情况下,解除了与张海燕的劳动合同关系。张海燕说,学校称自己无故旷工是在撒谎,2009年10月29日之后,她和家人没接到过一次学校或幼儿园通知自己回去上班的电话。
  西安工程大学还认为,学校与张海燕形成的劳动关系是11年,不是23年。另外,张海燕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注:女性工人50岁退休),办理社保手续明显为时已晚,属于“不能请求”。
  对此,张海燕则告诉,自己是1986年10月3日到西安工程大学幼儿园当保育员的,从1986年到2009年,整整工作了23年,期间曾与对方签过几次劳动合同,但她从没拿到过劳动合同。昨日中午,张海燕给提供了各种能证明自己工龄的材料,有原来同事的证明,有幼儿园的介绍信,还有已经退休的第一任园长的签字证明。
  专家表示
  无故辞退员工应支付赔偿
  2月25日下午,试图联系西安工程大学,由于还在放假期间,没能联系上学校的有关负责人。拨通了西安工程大学幼儿园园长甘雷的电话,得知身份,对方很快挂断电话,再拨打已显示关机。
  西安和平路法律事务所律师李发章认为,张海燕在幼儿园工作20多年,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西安工程大学无故辞退员工,与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相违背。按照规定,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支付经济赔偿,张海燕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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