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未成年人遭遇欠薪 应签合同保障权益

发布时间:2014年3月5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今年6月,初中毕业刚刚年满16周岁的毛利在一家汽配厂找到了工作,老板答应每月付他工资1200元。工作了两个月后,毛利一直没领到工资,气愤的他找老板理论,老板以没有签订合同,无凭无据,且国家禁止雇佣童工为由,拒绝支付毛利工资,并让毛利回家不要再来了。困惑无助的毛利,来到石景山区八角司法所寻求帮助。
   八角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在我国,年满16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按《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就业、择业、取得报酬等权利。所以,毛利是可以参加劳动并取得应有的报酬的。
   但是,毛利未与老板签订合同确实是一大失误。未成年人一旦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合同。只有订立了合同,未成年人的权益才能有效保障。目前,毛利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发生了劳动纠纷,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三种手段加以解决。(贾蕾)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