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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14年2月22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工作部门或某种工作岗位具有一定的风险。如公安、税务、法院、检察院和监察部门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履行工作职责、遇到一些不法之徒的暴力伤害、报复突然袭击。这种暴力行为如果不是由于该职员从事的工作,或是该职员对其工作的职责或职能的履行则不会发生。所以应当认定为工伤。设立此条款,以弘扬正气,维护社会的安定秩序。 

    当然,这种伤害并不包括私人之间打架斗殴,仇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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