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病退工资有多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如何计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Tags: 病退工资有多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如何计发

 宋律师,沈阳劳动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病退工资有多少?



  摘要:病退是因为职业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与正常退休一样。那么病退工资有多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


  病退和正常退休的区别: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退休的区别:在于特殊工种可以提前5年退休,其它与正常退休相同。


  一、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职员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职: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只能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1、工作年限不满10年;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与退休人员一起,根据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退职生活费,但幅度会小于退休人员。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如何计发?

  摘要: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缴费不满15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


  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随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此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


  个人帐户建立的规模、个人帐户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两部分组成。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想要了解更多劳动法知识,请浏览劳动法频道,精彩文章为您推荐: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行业统筹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沈阳劳动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